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强力部门开始实施有助于阻断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网络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全国性集中执法活动,简称“断卡”行动,目标是打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行为,坚决铲除滋生此类违法犯罪土壤。“断卡”行动打击对象为“两卡”(电话卡、银行卡)买卖链条上的所有人,包括通信和银行等从业人员,重点是加强源头治理。非法开办并贩卖电话卡,这是运营商人,特别是营业人员、渠道人员和客户经理等岗位特别容易出现违法行为。实际上,除此之外,下面的这些违法行为,运营商人也要注意有效防范。
一、“断卡”行动已经抓获了多名运营商基层员工
根据媒体报道,多地警方主动出击破获了多起违法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的犯罪行为,抓获了包括运营商员工在内的多名犯罪嫌疑人,收缴了涉案大量电话卡、银行卡、手机等犯罪工具。警方侦查发现,不法分子通过拉拢腐蚀通信运营商内部人员违规批量开办手机卡,短时间内即可迅速贩卖至境外诈骗团伙手中。
来源于央视的报道称,首轮“断卡”行动集中收网,已经抓获嫌疑人4600余名;第二轮“断卡”行动,各地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05名,缴获电话卡、银行卡共计4.3万余张。媒体报道中尤其披露了,抓获了违法犯罪嫌疑人中包括运营商北京分支机构的多名员工。
来源于媒体的最新报道显示,截至2021年1月15日,全国共打掉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7816个,抓获涉“两卡”犯罪嫌疑人14.8万名,公开惩戒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5.7万余名,累计治理行业网点、机构8869个,打击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这些数字背后,有多少运营商人的身影,大家可以自行脑补。
在强大的KPI考核压力之下,运营商基层员工尤其是有卖卡压力的营业员、渠道员和客户经理等岗位员工为了完成考核任务,自然不自然地放松了办理电话卡的实名制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非实名制电话卡(俗称“黑卡”)的买卖行为,自觉不自觉中触犯了法律硬性规定。
在违法犯罪前面,不管行为人是否完全认识到行为的未返校,最终都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虽然很多运营商基层员工并没有贩卖电话卡的直接故意,但是其在履行职责中放松了法律明确规定的监管要求,这本身已经是违法。因此,奉劝大家,即便考核压力再大,也要注意有效规避违法操作。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极易出现在营销活动中
运营商掌握着用户的所有消费行为信息,而且在实名制的强制要求下,其中包括用户身份证信息、家庭详细住址信息等个人敏感信息。运营商虽然有各种规定明确限制违反查询用户有关个人信息的要求,但是这种硬性要求在单位组织的营销活动前面就显得微不足道。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多个公开案例已经充分显示,为了开展营销活动,运营商的员工在业务系统中查询用户信息,并将这些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代理商,由其通过电话营销、上门营销的方式进行促销活动。第三方在应用这些用户信息的时候,保密意识不足,导致大量用户信息被泄露。
上述案例仅描述了运营商员工工作行为导致的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实际上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公开案例指向运营商员工与外面的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在收受好处之后到业务系统中查询用户信息。虽然这种典型的吃里爬外操作在前几年比较多见,但是这种行为至今还没有断绝。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是包括营业员、客户经理以及业务系统维护等比较容易接触用户个人信息岗位员工比较容易触犯的违法犯罪行为。这里奉劝有相关工作便利的运营商从业者,一定要时刻绷紧用户信息安全这根弦,千万不可为了搞营销因小失大,更不能有意去实施犯罪行为。
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高技术犯罪屡见不鲜
随着运营商越来越重视招聘并培养DICT等技术人员,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呈现了多发态势。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公开案例显示,全国范围之内,已经有多起运营商员工实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俗称的“黑客”)的违法犯罪案件。
相较于外部计算机技术人员,运营商的计算机高手更容易取得业务系统秘钥,也更了解业务系统中的漏洞。运营商内部的一些计算机高手,在金钱利益驱使之下,与外面的不法分析勾结,或者甘于被外面的不法分子围猎,在业务系统中植入“木马”等程序,盗取用户信息或者上网流量。
一般情况下,这种有点高科技含量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容易被发现,毕竟运营商的绝大多数员工不具备反“黑客”的技术能力。然而一旦发现,这种违法行为必将会产生巨大的涉案金额,不但给用户造成非常大的困扰,也给运营商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损失。
针对这种易发的高技术手段违法犯罪行为,运营商的各级管理者都应该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技术能手的教育和监督力度。一方面要不断强化全体员工尤其是计算机高手的廉洁从业意识,另外一方面也要加强对员工日常行为的关注,比如有无明显超过个人收入水平的不正常消费等。
四、部分岗位的“监守自盗”犯罪至今还时有发生
相对于其他行业,运营商人所处的通信行业的信息化管理程度比较高,各种基础管理相对来说也比较规范。虽然有各种防范风险的措施在线,但是这并不能有效制止部分运营商员工的“监守自盗”行为。这种“监守自盗”既包括盗取光缆、电缆等有形物品,也包括手机流量等无形业务。
大家对于员工盗取有形物品的犯罪行为比较容易理解,毕竟顺手牵羊的事,很多时候并不容易被发现,尤其是那些蚂蚁搬家式的偷盗行为。实际上,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利用职务便利的盗窃,应该定性为职务侵占。如果大家了解职务侵占,那么对于盗窃无形流量的操作也就容易理解了。
包括公开的媒体报道,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多个公开案例都已经显示,部分运营商的员工利用给用户办理业务的职务便利,实施了盗用用户流量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查询到的公开案例看,很多盗取用户流量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因为这些员工将盗取的用户流量进行二次销售获利。
对于企业用户来说,保存在运营商业务账上的流量,如果发生被盗用的情况,企业自己一般不容易发现,除非运营商通过各种内部检查发现,否则这种盗用操作将会长期持续下去,这既给企业用户造成了经济利益损失,也给运营商自己的声誉造成了巨大伤害。
五、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也有了低层级趋势
2015年前后,运营商的很多高层管理者因为涉嫌贪污受贿被追究法律责任,比较知名的几个相信大家都知道。从公开的媒体报道看,运营商人实施的贪污受贿行为中,涉及高层管理者的影子已经很少,但是中低层管理者和基层员工的贪污受贿行为却越来越多。
为什么出现这种变化呢?这其中可能的因素都至少以下两个:第一个因素是高层管理者廉洁从业意识越来越强,即便有贪污受贿行为,也变得更隐形;第二因素是运营商内部整治贪污受贿的操作也越来越严格,很多案例都是运营商自己发现的。
运营商管理层级太多,涉及的业务链条太长,而且聚集在身边的第三方供应商太多,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之后,极易放大其中的管理漏洞,这就让广告管理、工程管理、采购管理等关键岗位员工有了可乘之机,而且在利益驱使之下,很多人就走向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减少管理层级、加大监督力度、缩短业务流程,这些操作都将成为运营商未来改革的重点方向。之所以有这样的判断,除了互联网公司的在前引领之外,运营商的销售转型本身就意味着管理层级的缩减,而且其中风险防控也是推动转型的重要因素之一。
激情工作快乐生活,开开心心上班来、快快乐乐回家去。干工作把自己的职业生涯搭进入非常不值得,而且还会把犯罪的影响延伸的孩子和周围亲人身上,这种事就更不值得了。外面的夜景再美好,也不如睡个踏实觉实在。各层级的运营商人都应该牢固树立靠廉洁从业的理念,远离近在咫尺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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